最高检抗诉的甘肃马某林抢劫案获改判     DATE: 2024-12-27 03:00:22

  据新华社消息,最高记者12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抗劫案最高检抗诉的甘肃萍乡市某某建筑科技厂甘肃马某林抢劫案获改判,罪名由盗窃罪变为抢劫罪,马某刑罚由十年有期徒刑变为死缓。林抢

  据介绍,获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马某林抢劫案公开宣判,最高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检抗劫案将马某林犯盗窃罪改为犯抢劫罪,甘肃判处其死刑,马某萍乡市某某建筑科技厂缓期二年执行,林抢并限制减刑,获改同时赔偿被害人亲属2.7万余元丧葬费。最高

  2015年5月25日晚,检抗劫案马某林驾车(从堂弟处所借)从甘肃省和政县到临夏市,甘肃将沈红(化名)接至和政县。5月26日起,马某林男扮女装在深夜或者凌晨持沈红两张储蓄卡频繁取现共计28.4万元。6月21日,马某林被抓获,公安机关在其家中发现了沈红的储蓄卡及32万元现金,并在附近杂物堆中找到其男扮女装的衣物。6月26日,公安机关在马某林归还堂弟车辆地点附近的一处田埂发现沈红尸体。此外,公安机关从马某林所驾车上发现几处沈红的血迹。经鉴定,沈红系他人以捂压口鼻、套头等手段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6年9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马某林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向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沈红亲属向马某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2018年4月,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马某林用暴力手段获取被害人银行卡及交易密码,后将被害人杀害并掩埋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林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万元。临夏州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提出抗诉,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被害人亲属也提出上诉。2019年6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8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检对该案提出抗诉,考虑到马某林涉嫌为谋财而杀人,建议将指控罪名变更为抢劫罪。

  在审查该案过程中,最高检除对原有证据全面复核外,还指导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充分挖掘电子证据的价值,通过对马某林与被害人在案发时段的手机信号位置信息进行解析、鉴定等,认定了案件的关键事实。

  最高检检委会审议认为,该案虽系“零口供”案件,但认定马某林为谋财而杀害沈红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证据与证据相互印证,已形成一个封闭的证据链。2023年12月18日,最高检向最高法依法提出抗诉。最高法后指令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

  2024年8月9日,该案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指控的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司法鉴定人员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12月13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判处马某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记者刘硕、王博)